首页  >  MBA  >  MBA新闻  

“破产、房地产贷款违约,与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爆发原因的另一种解读

2012年08月13日

       8月7日晚,在长江商学院北京校区20层教室,长江商学院访问教授Michelle White博士与观众分享了她多年研究的最新成果——个人破产法改革部分导致了四年前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Michelle White 教授的讲座分为三个部分: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前个人破产法的特点及经济影响;2005年对个人破产法的修改怎样触发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怎样从 美国波及到欧洲。
        首先,Michelle White 教授将个人破产法定义为法律对公民个人由于经济原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所做的一种法定安排。“个人所欠债务好比一个饼,我们称之为’支付饼’——包括债务人 的资产和为偿还债务而必须持有的收入,”Michelle White 教授形象的比喻道,“但破产法规定,在这个饼中有一部分是归属于债务人的——即使债务人没有能力全部偿还债务,这部分被称为破产豁免。对于由此形成的债务 缺口,债务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用自己未来的收入偿还,这段时间叫做法定偿还期。”

 

 

       接下来Michelle White 教授讲到了美国个人破产法的特点,总体来说,她认为个人破产法对债务人非常有利,具体包括以下四点:一、破产豁免额度高,债务人在资不抵债时甚至能保有自 己的房屋等不动产;二、在债务人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时,法院会将无财产担保的部分直接免除;三、法定偿还期比较短,在到期日仍不能偿还的部分立即免除;四、 整个破产保护及后续偿还过程对债务人无任何惩罚措施。“相较而言,欧洲的个人破产法则要对债权人有利的多,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要求极其苛刻,对豁 免额度的规定也相对较低,法定偿还期较长,在英国,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甚至在三年内不能担任公职或者运营公司。” Michelle White 教授谈道。
        “当然,这种有利于债务人的个人破产法会对美国经济产生一些积极影响,在消费方面,会促进消费,消费者可以通过借贷熨平由于自己的收入变化造成的消费波 动;债务人收入减少造成的债务豁免会降低借款的下行风险,从而使得信用需求居高不下。” Michelle White 教授指出,“实际上,破产法为债务人提供了不公正的信用和财产保险,保证这些债务人在面临风险时不会使自己的状况变坏,同时,由个人破产保护法造成的过低 借贷成本会鼓励一部分风险规避者成为企业家,这就是法律的政策导向作用。”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个人破产法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Michelle White 教授指出,“破产法使债务人变得慵懒,因为丢掉工作的成本很低;一些债务人甚至会主动申请破产保护——即使没有任何风险因素发生,因为他们能从债务重组中 受益更多;在长期,破产法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样会导致社会中的信用供给减少从而使得利率上升。”
        Michelle White 教授接着举出许多经济数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她将若干个州的破产法的差别——债务豁免额度——罗列出来加以对比,并在此基础上罗列出相应的经济数据,从而 得出结论:在债务豁免额度高的州,更多的人拥有企业,信用供给较低,为按揭贷款房屋购买保险的比例较低,而债务豁免额度较低的州情况正好相反。
        “这种状况在2005年出现了变化,个人破产法的改革使得债务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成本更高,法定偿还期被延长——高收入的债务人的偿还期甚至被延长到5年, 债务豁免额度的大幅削减使得房屋持有者在破产期间甚至卖掉所持有的房屋来偿还债务。”Michelle White 教授指出,并将革前后次级贷款的原始数据做了对比,她发现在2005年个人破产法改革之后,次级贷款违约增加了225000例,整整将违约率提高了1%, 此外,破产法改革造成的房屋持有者的“财富效应”减少,使得房地产需求量不足,房价在2006到达顶峰之后在2007年出现急速下挫。房价的下降导致更高 比例的次级贷款违约,进而在极短时间内形成了恶性循环,最终引爆美国的金融危机。
        最后,Michelle White 教授指出:由于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早期发行了海量的以次级贷款为标的的债券,这些债券被美国和欧洲的大型金融机构广泛持有,因为各大机构不清楚彼此的持有债 券的头寸,所以在金融危机初期导致银行间的信用出现紧缩,同时由于一些欧洲国家,比如英国、西班牙、爱尔兰本身经济有泡沫等“硬伤”,最终使得金融危机由 美国蔓延到了欧洲。“总之,长期的研究结果表明,个人破产法改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金融危机的发生以及随之带来的经济衰退。” Michelle White 教授在讲座结束时总结道。

       

        

       

         

Michelle White博士为长江商学院经济学访问教授,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经济学教授,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副研究员。曾任教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纽约大学和密歇 根大学。现在还担任布拉格经济学博士学位项目CERGE-EI的执行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担任《经济展望期刊》(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副主编以及多家期刊杂志的编委会成员。曾是多个经济学相关协会的主席、顾问等。Michelle White 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美国个人破产系统、破产对个人及小企业信贷供应的影响等。

相关阅读Related information

申请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