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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专访王一江教授:创富·民富·民享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国富”的同时追求“民富”,究竟何谓“民富”?

国家政策如何调整才能富民利国?其他国家又有哪些经验与教训?中国实现“民富”路在何方?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对长江商学院副院长王一江进行了专访。

王一江说,对中国而言,走向“民富”,依然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只有国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了,收入分配合理了,中国才能实现真正的‘民富’。”他说。

王一江认为,提高国民素质,为个人的充分发展和民间创业提供广阔空间,是国家发挥民众力量,实现国民收入大幅度提高的上佳路径。


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记者:过去,在我们许多人看来,“国富”才能“民富”,“国富”是“民富”的根本保证,甚至是来源。您是否认同这个逻辑?

王一江:这个逻辑是有比较大的问题的。一个和平稳定的国家一定需要以“民富”作为基础,在“民富”的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国富”。

记者:尽管我国已经明确提出要实现“民富”,今后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是否还会存在认识上的问题呢?

王一江:对。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税务部门如果始终把增加税收、集中力量办大事作为它的奋斗目标,而不是把怎样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高,促进企业的发展作为税收政策的目标,这在认识上就是一个严重的偏差,是不利于实现“民富”的。国家需要有税收,但是不是一定税收得越多越好,是不是什么事情都要集中到国家手上来办,这是非常值得探讨的。中央提出“民富”这个概念以后,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大家应该更容易统一认识。

记者:那么您认为何谓“民富”?

王一江:“民富”的内涵,应该有两个要素:一是人均收入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二是广大民众得以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即收入差距不太大。

记者:那我们离“民富”还有多远呢?

王一江:30年前,中国的人均GDP不到400美元,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达到了4000美元左右,大体为最贫穷国家的十几倍,为最发达国家的十几分之一。中国进入了“中等偏低收入国家”的行列,世界排名在百来位。但与此同时,中国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也亟须扭转。

这些数字说明,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巨大的。这些数字同时也说明,无论从收入水平还是分配关系的角度来看,对中国来说,走向“民富”,依然有很多事情要做。


既有他山之石,也有前车之鉴

记者:100多年来,诸多国家都在富强之路上孜孜求索,经验与教训并存。成功者如美国与日本,失败者如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他们分别是用何种模式追求国家富强的?

王一江:纵观美国的历史,美国是怎么富强起来的呢?有3个因素发挥了关键作用:个人致富的奋斗精神;政府对这一精神的支持与鼓励;产业资本的法治原则。

日本是怎样走向富强的呢?关键在于明治政府实行了与其他发达国家类似的国策:保障民权,发展民企。

记者:除了欧美和日本这些发达国家所走过的“民富”之路,还有没有别的道路可以实现“民富”呢?

王一江:不少国家都尝试过走一条自己的实现“民富”之路,但无一成功。其中对人类发展历史影响最大,也最惊心动魄、令人感叹的,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一批国家,以国家力量集中资源,试图靠国家力量实现目标的尝试。

在共产主义理想和理论指导下,上世纪30~50年代,前苏联以生产资料国有制为基础,实行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经过几个五年计划,很快以科技强国、工业强国和军事强国的面貌展现于世。

记者:前苏联是怎么做的?

王一江:苏联靠的是两个“法宝”:一是靠国家强制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二是集中资源,做国家想做的事,使原子弹爆炸、卫星上天。这两个“法宝”中,第二个“法宝”是永远好用的,但第一个“法宝”,却受资源总量的限制,终将失效。靠增加投入来获得增长,资源耗尽之日,便是失败来临之时。这就有如在极限内,皮筋总可以拉得更长一点,但拉过极限,皮筋就断了――这便是前苏联经济“盛极而衰”的根本原因。

除了“苏联模式”,前南斯拉夫还尝试了企业由劳动者社会所有加市场经济的模式;印度尝试了民主政治加计划经济、国企与民企并重模式。其结果也是有目共睹,无一不令人失望。

走向“民富”,我认为,人类至今尚未找到第二条或第三条道路。

记者:发达国家实现民富的经验,主要是什么?

王一江:所有发达国家实现“民富”的共同经验,其实都非常相似,也非常简单明了:保障个人自由,提高国民素质,支持民众致富,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广阔空间和良好条件。

从前苏联的经验来看,靠国家的力量来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可以辉煌一时。但还没有一个经验告诉我们,靠国家的力量来发展,可以在几百年的历史长河中长期稳定地发展,最终使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达到非常高的水平。这样的经验还没有过。


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

记者:实现“民富”,除了一国的人均收入要达到很高水平,还要求收入分配相对公平,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发展成果。在分配关系方面,国际经验能告诉我们什么?

王一江:我们看到,人均收入水平最高的那些国家,即收入水平的“第一世界”,收入分配多数也较为公平。比如,以基尼系数作为一项衡量指标,日本和德国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25和0.28,属于非常“健康”的区间。其他发达国家多在0.3与0.4之间,也不错。发达国家只有美国超过0.4这一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0.41。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巨大收入差距、严重分配不公,主要存在于亚非拉的中等收入国家,比如巴西(基尼系数0.57),阿根廷(0.51),墨西哥(0.46),南非(0.58),尼日利亚(0.44),土耳其(0.44),菲律宾(0.45),马来西亚(接近0.5)。

这一正一反、形成鲜明对比的两组数字,并非偶然。

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民众为个人致富而奋斗,不仅是实现高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限制收入差距过大的有效途径。

世界各国正反两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初次分配公平的关键之一,在于机会公平。政府通过促进机会均等,保证初次分配差距不要过大。


构建合理有效的社会福利制度

记者:保证机会公平和社会公平,让广大群众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离不开政府主导的再分配。发达国家在推行福利制度实行再分配方面,有何值得借鉴的经验?

王一江:政府通过再分配,推动收入公平,这个做法,总体来说值得借鉴。但应该看到,若方法不当,着力不妥,也会产生一些问题。

从工业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都非常有限,可以认为是“小福利社会”。因为缺少必要的社会福利,这些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为了缓和社会矛盾,提高国民素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国家都推行了广泛的社会福利,成为了“大福利社会”。从那时起,60年过去了,“大福利”在为社会稳定作出很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记者:那您的结论是什么?

王一江:发达国家的经验使我们看到,建立有效的社会福利制度,不是简单的“多花钱”。实行社会福利,痛苦和两难是:社会福利没有、少了不行,过了、滥了也不行。

记者:那么,应该依据什么原则,才能建立能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福利制度?

王一江:从发达国家实行“小福利”和“大福利”正反两面的经验来看,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社会福利制度,应该遵循以下3个原则。

一是对确实不具备劳动能力者,比如老弱病残,提供基本的社会援助。这类福利的水平,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共识相适应。

二是对具备劳动能力者,在他们遭遇不幸和不测时(比如伤病、失业),对他们提供审慎有限的社会援助。这类福利的重点,应该放在保护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其再就业能力,而不是简单地给钱,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产生对社会福利的“药物依赖”。

三是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和健康,必须大力投入。要充分认识到,对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来说,最具重要性、最代表他们共同利益的,莫过于下一代的健康身体和良好教育。这不仅能为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优秀的劳动力,而且能使穷人的孩子避免输在起跑线上。

具体说来,除了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和全民义务教育,打破城乡和地域隔阂,为贫困家庭的婴幼儿提供牛奶和食品补贴,对贫困家庭的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营养午餐,这些在发达国家甚至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已实行的社会政策,应该在中国尽早地全面实施。

(原文发表于2011年3月5日《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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